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一、 | 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11日臺教師(一)字第1130126504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旨案徵選簡章相關資訊如下: |
(一) | 計畫宗旨:透過「校園藝術祭」的發想,以學校為中心,以美感教育為主軸,以提升行政人員及教師美感素養為宗旨,鼓勵非藝術領域教師及行政人員一同參與規劃辦理藝術活動,連結美感教學、社區群體合作,共同呈現出「有機多元共生、藝術創意想像」。 |
(二) | 徵選對象:全國公私立高中、國中、國小(含實驗學校)。 |
(三) | 補助原則:每案補助經費上限新臺幣20萬元(經常門)。 |
(四) | 徵選方式:初審採書面審查,通過初審之提案,由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聯繫複審時間,複審則以口頭簡報方式說明計畫內容。 |
(五) | 辦理時程: |
1、 | 徵件時間:114年1月1日(星期三)至114年3月23日(星期日)。 |
2、 | 審查時間:114年4月至5月(4月底通知複審)。 |
3、 | 錄取公告:114年6月初。 |
4、 | 藝術祭活動時間:114年9月1日(星期一)至115年6月30日(星期二)。 |
三、 | 另徵選簡章線上說明會相關資訊如下: |
(一) | )線上說明會時間: |
1、 | 第一場次:113年12月24日(星期二)上午11:20。 |
2、 | 第二場次:113年12月26日(星期四)下午3:10。 |
(二) | 報名表單連結:https://pse.is/6rr9nl。 |
(三) | 報名截止時間:即日起至說明會開始前2小時,額滿為止(每場次上限90人)。 |
四、 | 本府同意予以參與旨案說明會1-2名人員公假課務派代登記。 |
五、 | 以上未盡事宜或簡章及說明會相關問題,請逕洽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承辦人黃小姐,E-mail:tnuaartist@gmail.com,電話:(02)-2896-1000轉5273。 |
六、 | 檢附校園藝術祭簡章1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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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2024-12-18
{{ $t('FEZ014') }} 2025-01-17|
{{ $t('FEZ004') }} 2024-12-18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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