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一、依據國立中興高級中學110年11月22日興中學字第1100008758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年度各單位薦報資料收件日期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2月28日止,請依旨揭計畫內之推薦資格、方式及程序辦理。
三、相關表件(含推薦表、優良事蹟相關佐證與參考等),可至杏壇芬芳獎網頁下載。
四、該活動111年由國立中興高中承辦,爰有關推薦作業方式等事宜,請逕洽國立中興高級中學學務處杏壇芬芳獎專案助理黃佳瑩小姐,電話049-2332110轉1322。
{{ $t('FEZ012') }}
{{ $t('FEZ013') }}
{{ $t('FEZ003') }} 2021-12-01
{{ $t('FEZ014') }} 2021-12-31|
{{ $t('FEZ004') }} 2021-12-03|
{{ $t('FEZ005') }} 509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