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1、旨揭考試原訂於本(110)年7月9日至13日,因故分別延至同年10月9日(星期六)至11日(星期一)及10月16日(星期六)至17日(星期日)於本市立三民國民中學及培英國民中學舉行。
2、 新竹市政府將依實際需要逕行調整監場人員,又獲選派擔任之監場人員於例假日辦理之試務工作,依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民國88年10月19日局給字第027630號函釋規定略以,參與試務及監試人員既已依規定支領考試工作酬勞費,不合另予補休或領取加班費,併予敘明。
3、檢附考試日程表及考選部國家考試監場人員選聘要點如附件。
4、本校有意擔任上開考試新竹考區監場人員之同仁(不含約聘僱人員、代理教師、臨時人員),請於110年8月11日(星期三)前以電話告知人事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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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2021-08-06
{{ $t('FEZ014') }} 2021-09-05|
{{ $t('FEZ004') }} 2021-08-06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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