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| 一、 | 依據本市115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。 |
| 二、 | 研習資訊: |
| (一) | 研習日期:115年8月14日至8月21日(8月15及16日除外)。 |
| (二) | 研習對象: |
| 1、 | 初任聘期3個月以上未領有教師證之代理代課教師務必參加。 |
| 2、 | 非初任未領有教師證之代理代課教師,由學校指定參加者務必參加。 |
| 3、 | 非上述兩類未領有教師證之代理代課教師,自由參加。 |
| (三) | 研習報名:請參考附件之研習報名連結至本市教師研習護照報名。 |
| (四) | 請代理教師至少參加18小時研習課程。 |
| 三、 | 請協助貴校新進代理教師辦理「教師研習護照」帳號註冊與開通,以便貴校教師能順利報各項研習與完成研習時數核算。 |
| 四、 | 本府同意參與教師及本市精進教學輔導團員公假出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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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8-11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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