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| 一、 |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1月1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5905號函辦理。 |
| 二、 | 為鼓勵海外青年投入國內英語教學活動,提升國中小學生學習英語機會,增進海外青年認同臺灣優質文化,爰國教署115年補助學校辦理旨揭活動,相關期程臚列如下: |
| (一) | 教育訓練時間:115年7月5日(星期日)下午1時起至7月10日(星期五)。 |
| (二) | 學校營隊服務時間:115年7月11日(星期六)至7月24日(星期五)。 |
| (三) | 初審作業:有意申請學校,請於114年12月17日(星期三)前,免備文將申請表件1式3份(以學校為單位)送本府英語教育資源中心,電子檔同步傳送至專責人員盧先生(電子信箱041297@ems.hccg.gov.tw,電話:03-5230021),逾期或資料不齊者將不予補助。 |
| 三、 | 本市學校如已獲客家委員會或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辦理本活動,國教署不再重複補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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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11-21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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