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說明:
一、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3月1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28378號函辦理。
二、 本次放寬防疫措施如下:
(一) 增加4種可免戴口罩之場合及活動:
1、於室內外從事運動時。
2、於室內外拍攝個人或團體照時。
3、自行開車,車內均為同住者,或無同車者時。
4、直播、錄影、主持、報導、致詞、演講、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。
三、 另請學校協助宣導,於免戴口罩場合及活動時,仍應隨身攜帶口罩,且如本身有呼吸道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,仍應配戴口罩。
{{ $t('FEZ003') }} 2022-03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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