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人事室|
主旨:監察院為宣導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」修正新制,特錄製宣導影片置於該院陽光法令主題網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新竹市政府109年7月29日府政行字第1090115238號函辦理。
二、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(下稱利衝法)於107年12月13日修正施行,由於新制規範修正幅度頗大(如:擴大關係人範圍、新增補助交易行為之限制及身分揭露機制等),監察院為達積極多元宣導說明新制內容,爰錄製相關宣導影片共6部,請辦理政風、人事、採購及補助等業務之專責人員踴躍點閱,避免觸法受罰。
三、前揭宣導影片包括:1、利衝法規範對象-公職人員及關係人;2、利益與利益衝突迴避;3、假借職權圖利與關說請託圖利之禁止;4、補助與交易行為之原則禁止及例外允許;5、機關注意事項-基本資料通報、迴避情形彙報及補助交易身分關係公開;6、利衝資料通報及補助交易公開系
統簡介-操作說明及常見錯誤。
四、宣導影片點閱路徑: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>業務資訊>宣導資料>影音資料>利益衝突迴避。
{{ $t('FEZ003') }}2020-07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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